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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连续3天控烟执法仅开出4张罚单 商家一笑置之

2015/06/01

一些小区的电梯挂了告示牌。

广州不少商家要么不知情要么一笑置之; 连续3天的控烟执法行动仅仅开出4张罚单

■采写:新快报记者 李辰曦

■摄影:新快报记者 祝 贺

昨日是第28个世界无烟日,根据广州市的控烟条例,当天将全城禁售香烟,然而新快报记者走访天河、海珠、越秀、白云区发现,大部分商铺均可购买到香烟,不少商家对于“禁售”毫不知情或一笑置之,仅有个别商家做到将香烟下架,香烟销售情况并未受到太大影响。然而从上周一开始的控烟执法行动,数十名执法队员屡次遭遇违规吸烟者拒绝、逃避罚款的现象,连续3天的控烟执法行动仅仅开出4张罚单。

广州应该如何破解控烟困境?不少专家建言献策,有人认为需参考北京做法,修改控烟条例,加大处罚力度;有的人则认为“多部门执法”导致执行力差,需将执法权归至一家。

现象

禁售规定成了一纸空文

昨日是第28个世界无烟日,根据广州市的控烟条例,昨天全城禁售香烟。

新快报记者在走访过程中发现执行情况并不理想,不少商家对于“禁售”毫不知情,仅有个别商家做到将香烟下架,大部分商家表示,香烟销售情况昨日对比平时并未受到太大影响。大多数烟民对此更是一无所知。

在天河区太古汇负一楼一超市内,销售员热情地向新快报记者推销着香烟,显然对“禁售”香烟毫不知情。在天河南二路的另一家超市的烟酒专柜前,销售员虽然知道今天是“无烟日”,但是对于记者提出“禁售”一事,也是一笑置之。“没关系,随便买,反正没人查。”该售货员称。

大型商家已是如此,在天河区、越秀区、白云区附近的多家便利店和士多店,情况则更不理想。新快报记者走访的13家商铺,仅有3家商铺将香烟下架或关门歇业。天河区员村二横路,在街对面的香烟已然下架的情况下,一家便利店仍依然出售香烟。“他们下架是他们公司的要求,跟我们无关。”

在越秀区水荫路专营一家烟酒商铺的刘先生,今日并没有开门营业,而是选择陪着小孩提前过儿童节。王先生告诉新快报记者,无烟日需禁售香烟是业内众所周知的一条法规,然而由于无人检查,自觉遵守的商家却少之又少。“关门歇业是为了支持控烟工作,少赚一天的钱也没什么。”

尴尬

数十人3天仅开4张罚单

5月25日,广州市控烟办结合前一阶段广州市控烟办监督员的抽查评估结果,会同卫计委、公安局、食药监局等多个职能部门连续三天对白云区部分酒店食肆、娱乐场所、医院、党政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开展控烟执法专项行动。

在第一天的执法过程中,不少政府办事大厅工作人员见到数十名穿着各色制服的执法人员,显得有些错愕,在得知来意后,工作人员才匆匆开始张贴控烟标志。有的工作人员甚至抱怨执法队员不事先通知,数十人的执法队伍仅仅是抓控烟有些小题大作。

第二天走访餐饮食肆的过程中,白云区梅花园广场的渔易酒家内,一名违规吸烟者面对执法人员的制止,表情显得淡定自若,拒绝缴纳罚款。“以前都可以抽烟,我们刚坐下来连菜单都还没看,凭什么让我交钱。而且也没有标志说吸烟要罚款。”这时,酒家的服务员赶紧在一旁张贴新款的禁烟标志。最后,男子接受了执法人员的处罚,但罚金由酒家代出。

白云区松南路的自由天地游艺厅,当执法人员走进大门发现,游艺厅内残留着大量烟头。十几名男子见有执法人员前来,纷纷起身大摇大摆的朝游艺厅后门走去,“先别走,需要处罚。”执法人员要求缴纳罚款,这些人并未理睬。很快消失在安全通道的尽头。

据统计,三天的专项执法行动,执法人员仅开出4张罚单。

三大难题 让控烟执法者有心无力

难题一

人手不足 常态执法无法开展

目前,广州控烟办36名控烟监督员每日走访全市各公共场所寻找违规吸烟情况严重的“黑点”。摸查结束后,广州市控烟办根据监督员抽查评估结果,定期在各区组织相关执法单位对“黑点”进行专项执法。

白云区卫监所一执法人员坦言,卫监所仅仅25名执法人员,需要监督的单位达到3000多家,控烟执法仅仅是众多需要监督执法的其中一个项目。该执法人员称,除了安排人员配合广州市控烟办的定期专项执法,控烟常态执法基本无法开展。而一名曾参与控烟执法的民警也表示,人手不足,各地派出所无法对辖区内的所有网吧进行常态监控。

难题二

取证不易 控烟处罚需抓现行

在上周的执法过程中,负责餐饮服务经营场所的控制吸烟工作的一名食药监执法人员介绍,食客在餐厅食肆内抽烟的情况并不少见。然而可处罚的对象必须是“烟已点着,并拿在手上”。顾客如果将桌面上的烟及时收起,或者及时将点燃的香烟熄灭丢开,则并不能对他们予以处罚。“有时尽管桌面和地上都有烟灰屑,烟盒打火机仍在桌面,但我们毫无办法”。该执法人员称。

在处罚过程中,不仅要出具罚单,还需要拍照取证等过程,不少违规吸烟者被抓现行后,不愿等待处罚过程,而是匆匆丢下50元离开现场。“没有填写罚单,并不能算是有效处罚。”

难题三

应付执法 很多商家经验老到

根据现行的条例,个人在禁止吸烟的场所违规吸烟,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将对其处以50元的罚款。而对于场所经营者不履行职责,首先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则将被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何应对执法人员的处罚,不少餐饮食肆的经营者显得经验老到,有餐饮食肆的老板介绍,只要被检查时态度良好,接受整改,一般不会被罚款。在实际走访过程中,这些被通知整改的经营场所,口中所谓的“态度良好”,是在执法队员到来时,才匆匆在经营场所内贴上禁烟标志。“执法人员见我们贴上了禁烟表示,一边只会出具整改通知书,而不会直接罚款。”

对于处罚个人,经营场所的工作人员也表示了自己苦衷,“如果跟客人说禁烟,肯定会影响生意,况且50元的罚款金额,很多顾客并不当一回事。”

对此,市城管委有关负责人曾表示,今年广州控烟执法将由罚“个人”向罚“场所”转变。“整改通知书发了这么久,是时候直接罚款了。”市城管委副主任徐建韵在上周的控烟执法中说到。

观点

“执法部门与其抱怨困难多,不如反思自身是否重视”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研究院杨杰昨日表示,人手不足,经费不够,取证不易,罚款困难,是全国各地控烟执法遇到的普遍难题。但是,杨杰分析,作为控烟的主导力量,监督执法部门与其抱怨困难多,不如反思自身是否足够重视控烟执法。

“为什么酒驾执法就能收效显著,而控烟执法却困难重重?目前,中国控烟的执法难,更大的问题是处罚力度不够,导致执法者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执行力不够,很多地方执法者发现违规吸烟者后,多是以劝阻、宣传、警示了事,自身就没有处罚的意识。

广州控烟执法目前采取多部门执法的形式,究竟是合理解决了执法人员配置问题,还是“九龙治水,互相推诿”。杨杰分析,由于广州吸烟人群很大,单一部门执法会遇到人手不足的问题。而多部门执法的设计是一种“谁的孩子谁抱走”式的属地管辖,从人员配置上来讲,这样设计会比较科学合理。

“执法权归为一家可提高控烟执法的执行力”

昨日下午,广州市社会科学院高级研究员彭澎,在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却表示,在处罚力度不够高,违规吸烟者不重视的情况下,不管是多部门执法,还是集中执法多部门协调,一旦在实际执法过程中遇到困难,难免会出现相互推诿的情况。“控烟做不好,不一定是我一家的责任,也可能其他几家的责任。” 彭澎称。

彭澎还表示,广州作为早期便开展控烟工作的城市,如今依然随处可见违规吸烟的现象,相比深圳、北京控烟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广州已经落后太多。鉴于目前广州违规吸烟处罚力度不够,而广州又暂未修改控烟条例,目前暂时将执法权归为一家,可以极大程度提高控烟执法的执行力,以及执法部门的积极性。

链接

北京“有屋顶的”公共场所都禁烟 广州暂不效仿

今天起,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控烟法规——《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开始实施。根据规定,今后北京市“凡是有屋顶的”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100%禁烟;幼儿园、中小学校、文保单位、体育场、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等地的室外公共场所全面禁烟;个人在排队等候队伍中不能抽烟;学校周围100米内禁止售烟。违反禁令的烟民,最高将罚款200元,违规设立吸烟区的单位和机构最高可罚款3万元。

广州市控烟办一名负责人昨日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广州市暂未有参考北京做法的计划,也没有修改广州控烟条例的时间表,具体修改方案需等国家和省级控烟办法再做考虑。“法规出台后需要实践证明是否有效,目前广州的做法依然是劝阻为主,处罚为辅。”该负责人称,去年12月国家控制吸烟条例就提出,今后室内场所将全面禁烟。广州将紧跟国家步伐,等国家和省级控烟办法相继出台后,再逐步实现室内全面禁烟。

(新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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