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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展12年来规模最大的出租屋专项整治行动

2015/07/21

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林、通讯员来穗宣报道:广州近日印发《广州市出租屋专项整治暨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出租屋创建活动3年行动计划(2015~2017)》,由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牵头,用3年时间集中开展出租屋整治。成立广州市出租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长陈建华任组长。这是近12年来市委、市政府最大规模的一次集中整治出租屋行动。

行动的目标是用3年时间开展出租屋专项整治和“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出租屋创建活动,实现出租屋和来穗人员“底数清、情况明”,“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定期更新”常态化,力争出租屋和来穗人员登记纳管率达95%以上;出租屋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出租屋内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城中村规模以上出租屋基本安装居住证门禁系统;建立健全出租屋服务管理长效机制;为来穗人员创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出租屋居住环境。

本次专项整治主要对象为实有建筑住宅类出租屋,重点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特殊人群密集居住的出租屋以及批发市场、医院、学校周边的“群租房”。针对目前“人屋”登记纳管工作存在漏洞,出租屋内存在治安、消防、燃气安全、结构安全等各类安全隐患,出租屋管理不够规范,出租屋规章制度不完善,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开展针对性的专项整治。

此外,广州市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局长、市公安局副局长任副组长的来穗人员专项登记领导小组,建立由公安部门、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组成的市、区、街(镇)、居(村)四级登记纳管工作联动机制;建立“人屋”登记纳管抽查通报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各区、街(镇)来穗人员和出租屋登记纳管情况进行调查;市公安局会同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人屋”抽查登记纳管率连续多次排名靠后的单位责任人进行约谈,对出租屋发生重大案事件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广州出租屋管理呈现“四大乱象”:以出租屋为窝点滋生“黄赌毒”

羊城晚报讯 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介绍,目前广州出租屋管理存在“四大乱象”——

首先,出租屋呈现“低端扩张”。低档次出租屋无序膨胀。广州市登记的出租屋从2004年的70.06万套增至2015年6月的466.09万套,主要以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村地区的低档次出租屋为主,普遍不符合规划、建设、消防标准,“超高层建筑”、“握手楼”、窝棚等低端违章建筑较多,技防水平不高,甚至有些连门牌号码都没有。类型复杂多样。出租屋类型从居住类出租屋转变为居住、商铺、办公、仓储、工厂等多种类型,既有时租日租房、住改商(仓)房、“二合一”、“三合一”等类型出租屋,也有中央(省)驻穗单位、部队、高校、铁路等机团企事业单位宿舍大院以及集体物业出租用房、大型商厦写字楼、工地工棚、田间窝棚等类型出租屋。

其次,出租屋登记纳管存在漏洞。广州出租屋增长迅猛,数量庞大,目前已达到466.09万套。但是,仅靠各街镇出租屋管理员在开展巡查登记,管理力量相对薄弱。部分出租屋存在漏登漏管现象。

最后,出租屋租赁市场不规范。很多出租屋主“只收钱、不管理”。一些出租屋主为了逃避缴纳有关税费,出租房屋不登记备案,尤其是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和农村地区。“人来不登记、人走不注销”,有些屋主“躲猫猫”,玩失踪,以至于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不能掌握所有承租人信息资料。

出租屋安全问题也不容乐观,从治安问题逐步扩大为治安、消防、计生、违建、无照经营、制假贩假、环境脏乱、安全生产等综合性问题。许多制假贩假行为以出租屋为窝点,极易滋生“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出租屋内违规用电、用火、用气现象突出,群租房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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