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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两成职工三年没享受过带薪年假

2015/08/12

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发布调研报告显示

新快报讯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至今已有5年多。近日,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发布了《关于广州市职工带薪休假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课题组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走访调查了国有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内资私营企业和外(合)资企业的278位职工。调查显示,18.3%的受访职工近三年从未享受过带薪年假,其中包括18.7%的受访政府机关职工在内。

据统计,在各类型单位中,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较好,在被调查者中,分别有88.0%的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和81.3%的政府机关人员表示近三年享受过全部或部分带薪休假。

然而,外(合)资企业和内资私营企业落实情况有待加强,分别有超过两成职工表示,过去三年从未享受过带薪休假。其中,外(合)资企业的情况较为特别,其能全部享受带薪休假的占比在各组别中最高,而从未享受带薪休假的占比也是最高。

根据广州发展研究院的调研,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带薪休假落实不到位的主要原因,是职工由于工作太忙,导致没时间休假,占比分别达到76.0%和56.5%;内资私营企业和外(合)资企业则是因为单位相关制度不完善,无法享受带薪休假,占比分别达到70.6%和62.5%。

可见,当前各类型单位职工无法完全享受带薪休假的主要原因还是工作内容较多,疲于应付以及企业带薪休假制度不完善等客观因素,而较少工作竞争压力大、主动放弃休假、工作多劳多得、不想休假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所导致的主观因素。

那么,未能休假的职工对于补偿满意吗?调查显示,有77.6%的职工对单位没有对应休未休年假给予经济补偿表示不满意,以在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尤为明显。当然,有8.2%的职工表示虽然单位有相关补偿制度,但对补偿金额不满意,这主要集中在外(合)资企业和内资私营企业。

各类型单位职工在2012-2014年享受带薪休假情况(单位:%)

项目 政府机关 外(合)资企业 国有企事业单位 内资私营企业

能够全部享受 21.9 47.8 46.6 34.6

享受部分带薪休假 59.4 26.1 41.4 40.4

从未享受 18.7 26.1 12.0 25.0

各类型单位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落实不到位原因分析(单位:%)

项目 合计 政府机关 外(合)资企业 国有企事业单位 内资私营企业

工作太忙,没时间休假 48.8 76.0 20.8 56.5 14.7

工作竞争大,主动放弃休假 8.2 10.0 8.3 8.1 5.9

单位制度不完善,无法享受 31.8 10.0 62.5 16.1 70.6

工作多劳多得,不想休假 7.6 2.0 4.2 16.1 2.9

其他个人原因 3.6 2.0 4.2 3.2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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