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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夫人自称收钱是“犯错”非犯罪

2015/11/25

汕尾市原公安局长马伟灵妻子昨受审 被控帮夫受贿 官员“家风”再引关注

汕尾市公安局原局长马伟灵是陆丰涉毒案中牵出的最大“老虎”。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他的妻子熊伟,也因涉嫌受贿,昨日上午在佛山中院受审。据佛山市检察院指控,熊伟为丈夫收受了其两名下属5万美元、5万澳元的贿赂。而在马伟灵的帮忙下,两人分别成功升迁。

在庭审过程中,一封来自马伟灵的信件,意外成为了庭审的焦点。据称熊伟在看到这封信的前后,口供有了180度的大转变。

指控:

下属送钱给局长妻

熊伟生于1966年,是广州市荔湾区人,去年7月被抓前在广州的一家银行任职中层。其丈夫马伟灵曾任广东省公安厅禁毒局政委,汕尾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熊伟称,在马伟灵调任汕尾后,两人分隔两地,她只能每周五去汕尾看望一次丈夫。后来,汕尾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陈宇铿因在陆丰涉毒案嫌疑受贿庇护毒贩落马后,供出老上级马伟灵涉嫌职务犯罪行为。2014年4月,马伟灵因涉嫌违纪被调查。

根据指控,2011年至2012年期间,马伟灵多次利用妻子熊伟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及到熊伟的指控共有两起。

2012年上半年,王仁孟(音)因汕尾市公安局要举行公选活动,为得到马伟灵的帮助,王仁孟请熊伟到广州某酒楼吃饭。其间,王仁孟送给熊伟5万美元,熊收钱后将此事告诉马伟灵。2012年8月,在马伟灵的帮助下,王仁孟从汕尾市公安局法制科副科长提拔为汕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红海湾大队教导员。

2012年下半年,冯建清(音)在被提拔为汕尾市公安局治安巡逻支队支队长后,为感谢马伟灵以及今后得到更多的帮助,经与陈洪田(音)商量后,送给熊伟5万澳元。

庭审:

称为自己错误埋单

昨日上午,身穿便服的熊伟,在一名女法警的挽扶下,捂着腰部,一瘸一拐艰难地走上了法庭。其80多岁的老母亲以及大批亲戚前来旁听。

法庭上,熊伟显得相当激动,多次在发言期间泣不成声,不过她也能很快控制住自己情绪,说话条理非常清晰。

“我承认我是犯错,我不是犯罪,还请法庭明鉴。现在我就是为我犯的错误埋单。我们夫妻俩都被抓了,儿子一个人在外面不知道他情况怎么样。家里三个老人都80多岁,也让我非常揪心。”最后陈述阶段,熊伟表示自己“追悔莫及”,希望法院从宽处理。

辩解:

收钱并未受托办事

“对于罪名我很纠结,法律实在太深奥,我不懂。”对于检方指控自己受贿,熊伟如此表示。她承认,自己确实有收过王仁孟以及冯建清的钱,但特别强调对方给钱的时候,并没有请托任何的事情,同时冯建清一案的数额她没有异议,但是王仁孟一案中,她认为自己只收了数千元的美元。

“当时王仁孟告诉我,这些钱是他的孩子在国外留学用剩下的,所以留给我小孩。我想上了1万元美元也不能称为用剩吧。”熊伟说,当时王仁孟送给她多少钱她早已忘记了,只是根据自己当时的心理活动,觉得只有几千元。因为当时她的小孩在澳大利亚留学,刚好需要兑换外币,她于是便收下了这些钱。她后来打电话给马伟灵,说当是王仁孟帮他们兑换外币,要马伟灵折算成人民币还给王仁孟。

不过,她承认后来这笔钱她没有汇给儿子。“那几千美元,换成人民币就是几万元。我当时的收入还是比较理想的,这些钱我根本不放在眼里,随便就把它花掉了。”对于冯建清所给的5万澳元,她同样声称在收钱后,也叫马伟灵折算成人民币还给冯建清,这笔钱她则在澳大利亚旅游的时候花费光了。

熊伟的律师认为,熊伟的行为不构成受贿。

激动:

称下属捏造事实

在质证阶段,检方展示了王仁孟等人证言。王仁孟表示,自己于2012年4月底5月初,因竞争上岗打过几次电话约马伟灵出来,但是他没有答应。后来,他打听到马伟灵的儿子在澳大利亚读书,于是就想从侧面入手。他在征得马伟灵同意后,到广州约熊伟出来吃饭,并将5万美元交给了熊伟。后来,他在饭局中说到,局里近期有竞争上岗,他想去试一下,“我想熊伟明白我的意思。”后来,虽然他竞岗汕尾市公安局审计科科长没有成功,但还是定为了后备干部,后来调到了交警支队红海湾大队当教导员,从副科升为正科。

陈洪田的证言则显示,他给钱熊伟,一来是感谢表弟冯建清成功被提拔,二来是为了与马伟灵搞好关系,家乡的亲朋好友碰到什么事,也能找他帮忙。

王仁孟的证言显然与熊伟之前所称的王仁孟送钱时并没有“特别请托”的辩解相互矛盾,对此熊伟显得非常不满。“这些人到这个时候还来捏造事实。”她说,他们夫妻俩其实是有约定的,她从来不管他工作上任何事情。而在饭局的过程中,王仁孟确实没有说任何关于竞争上岗的事情。

争议:

马伟灵的信

是诱供还是安抚?

据悉,去年11月10日前,熊伟的多份供述对涉案的事实并不太明晰,同时一直表示自己只收过王仁孟数千元美金。但是在之后,熊伟的多份供述则相比显得详尽了许多,并且也明确表示自己收了王仁孟5万元美金。

对此,熊伟的律师表示,这一切皆源于检方转交给熊伟的一封信。这封信由马伟灵于去年11月5日所写,并在同月10日左右经检察院到达熊伟手中。律师表示,信中马伟灵声称自己受贿的大部分钱都拿回家里,大概有100万元左右,这其中包括王仁孟和陈建清的钱。“当年7至10月熊伟的口供都没有涉及到案件的情况,也没有提及具体金额,但在11月就忽然改变了,这其中存在诱供的可能性。”

熊伟补充说,该信还提到,她身体不好,让她配合检察机关,早点取保候审,以后还可以判缓刑,出去后可以照顾好老人和儿子。在看到这封信后,她才将自己收受王仁孟的数额改为了5万美元。

检方则回应称,这封信仅仅是马伟灵劝说熊伟如实供述配合侦查机关工作,并说了他的近况。“这种手段也是侦查机关常用的,信中并没有提到收钱的时间、地点、人物,因此不存在诱供。”检方称,其实熊伟一直抵触检察机关的讯问,所以才用这种方法让熊伟平复心情,因而她在此后交代的情况确实比之前多。

来源于: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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