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农村户口也能获得城镇标准赔偿

2017/02/09
    我区律师积极为遭遇交通事故的外来务工人员争取合法权益

  我区外来务工人员高某在下班骑自行车回家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对方以高某户籍是在湖南农村为由,坚持只按农村标准赔偿。广东星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文辉积极为外来务工人员争取合法权益,高某最终获得城镇标准赔偿。

  下班回家途中遭遇交通事故

  去年9月15日18时,高某在下班骑自行车回家途中与被告林某驾驶的车辆碰撞,引发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高某驾驶非机动车没有按规定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林某驾车忽视行车安全,遇事采取措施不当,对交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

  发生事故后,高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交通事故造成高某急性轻型闭合性颅脑损伤、脑震荡、双侧前颅窝底骨折、左上唇皮肤挫裂伤、左颜面部钝挫伤、左膝前、后交叉韧带损伤、左下第二切牙缺损、全身多处软组织挫擦伤。高某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74604.32元,另外,尚需后续治疗费(种植牙齿费用)15000元。经法医鉴定,高某左膝关节前交叉韧带断裂,左膝关节活动功能障碍,评定伤残等级为X(十)级伤残。

  为赔偿标准争论不休

  此后,由于双方就残疾赔偿标准适用的问题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高某认为应当适用城镇标准,林某及保险公司则坚持认为原告高某户籍是湖南农村,且没有证据证明已居住满一年,应按农村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双方为此争论不休。

  为了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广东星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文辉成为高某诉讼代理人。李律师认为,高某虽然户籍地是在湖南农村,但是在事发时已在番禺居住多年,有承租的房屋的有线电视业务登记回执、劳动合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出具的账户流水记录等足以证明高某已在番禺区居住满一年,有固定的工作,有日常的正常消费,故其残疾赔偿标准应按城镇居民标准来处理。

  法院判决按城镇标准赔偿

  在法院庭审时,李文辉律师代表高某就伤残赔偿金赔偿标准应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发表了代理意见。李律师认为,虽然高某没有办理居住证明,但所提供的证据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实高某是已在番禺区居住满一年,并且有固定的工作,因此应按城镇居民标准来计算残疾赔偿金。

  区法院最近对该案作出判决,主审法官采纳了李律师的意见,判决林某及保险公司按照城镇标准对高某进行残疾赔偿。

  律师呼吁:及时办理《居住证》保障权益

  在谈到办案体会时,李律师表示,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外来务工人员大量涌现,由于交通安全知识的不足,其遭受交通事故案件伤害与日俱增。一旦遭遇交通事故,用何标准对其进行赔偿往往成为案件争议的焦点。目前,在法律层面上还是以户籍来区分计算残疾赔偿金。因此,外来务工人员应及时去办理《居住证》,以保障自已的权益。 同时,外来务工人员也应加强交通安全的学习,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养成良好的习惯,才能减少或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转载请注明转自番禺招聘网P3.cnhttp://www.p3.cn

番聘人才网P3.Cn是广州番禺地区镇街招聘求职的“线上+线下”人才服务平台,所有招聘信息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

广州优才网络信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企业招聘服务热线:13798187733  办公地址:番禺区桥南街南郊路131号301(哈街)

粤ICP备2021087845号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011300313  | 公安备案号 44011302000367

工作日 周一到周五

时间 8:30~18:00

企业服务热线 1379818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