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全市拟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2017/09/19
从广州市环保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改善广州环境空气质量,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促进煤炭消费总量削减及清洁化利用,广州全市拟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
日前,广州市环保局起草《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环境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将调整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并进一步完善禁燃区内燃烧设施的管理规定。
根据通告,广州市行政区均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按照《高污染燃料目录》规定,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属高污染燃料;生物质成型燃料在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专用锅炉的情况下燃用,属高污染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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