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老广在港澳遇消费纠纷 可向当地或广州消委会投诉

2018/04/12

4月10日,广州等珠三角九市消委会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消费者委员会、澳门特别行政区消费者委员会签署了为期三年的《粤港澳大湾区消费维权合作备忘录》。

据介绍,合作备忘录旨在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内九个城市及两个特别行政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在跨境、异地维权方面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更多便利。今后,广州居民在粤港澳大湾区内的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发生消费纠纷,既可向纠纷发生地的消费者组织投诉,也可向广州市消委会投诉。

另外,合作备忘录指定澳门特别行政区消费者委员会作为大湾区各城市群与葡萄牙消保组织投诉个案的转办平台,并制订细则定出转介与处理双方投诉个案的原则与操作机制,凸显澳门搭建“一个平台”的独特优势。这就意味着,广州居民在葡萄牙(购买地)发生消费纠纷,也可由广州市消委会通过委托澳门特别行政区消委会转交。

值得注意的是,消费地(购买地)在广东省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消费地(购买地)在港澳地区的,则分别按照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转载请注明转自番禺招聘网P3.cnhttp://www.p3.cn

番聘人才网P3.Cn是广州番禺地区镇街招聘求职的“线上+线下”人才服务平台,所有招聘信息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

广州优才网络信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企业招聘服务热线:13798187733  办公地址:番禺区桥南街南郊路131号301(哈街)

粤ICP备2021087845号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011300313  | 公安备案号 44011302000367

工作日 周一到周五

时间 8:30~18:00

企业服务热线 1379818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