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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辞职,要不要付违约金

法律法规2018/08/22

张先生和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还有3个月才会到期,但是因为某些原因,张先生想提前辞职走人,但单位说,如果走的话可以,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对于上班不到1年、存款不多的张先生来说,那么一笔违约金想支付出来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于是他便想寻求法律的途径,咨询一下新劳动法中对于违约金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解答:

  新劳动法中规定,只有以下两种情况,劳动者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其余情况外的约定都不符合法律规定。

  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主动辞职一般不需要付违约金,不过如果是在试用期或是在合同内,公司对你做出相应的专项培训,那么你就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一般来说,违约金的数额不超过用人单位提供培训的费用。但如果是在合同内相应的培训没有来得及进行的话,那么产生的费用则不应该由劳动者承担。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于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保密条款或是签订保密条例的劳动者来说,在约定解除或是在终止劳动合同之后,在限制期内应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反之劳动者如若违反保密条例中的内容,泄露公司商业机密,用人单位可向劳动者追究责任,要求支付违约金。

  所有,你应该了解用人单位要求你赔偿违约金的具体原因是什么?如果仅仅是因为合同约定时间未到的话,可以在辞职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单位不可向劳动者提出赔偿违约金的要求。如果是因为你在工作时间内,用人单位为你提供了专业的培训,并因此产生了费用,那么费用的部分你需要以违约金的形式赔偿给用人单位。但赔偿金额不得超多培训支出的费用。还有一种情况,合同内标明保密条款,并对此条款违约金额进行约定的。在保密约定的时间内,如果劳动者泄露,则用人单位有权向劳动者提出赔偿约定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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