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出台政策 专治流溪河边“农家乐”
通讯员穗府信昨日下午,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全面开展流溪河流域水环境整治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要求畜禽禁养区在5月31日前全面清理养殖场。
此次《通告》更细化了流溪河的保护措施,明确了时间节点。《通告》明确了流溪河流域水环境整治的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流溪河自源头至下游南岗口与白坭河交汇处的所有干支流的集雨范围内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要求市和各有关区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要在今年12月31日前以地图(带坐标)、文字说明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通告》还明确了一系列禁止行为。在流溪河干流河道岸线和岸线两侧各五千米范围内,支流河道岸线和岸线两侧各一千米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垃圾填埋焚烧、畜禽养殖、高尔夫球场等项目、设施。在流溪河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利用河床从事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今年5月31日前,位于流溪河流域内的畜禽禁养区的养殖场(户),要自行停止养殖,拆除设备并关闭、搬迁,违者依法处理。
去年11月,新快报记者走访发现,流溪河沿岸众多“农家乐”私自圈养畜禽、餐饮污水直接入河现象严重。但此次《通告》里并未提及对“农家乐”的管理措施。对此,广州市法制办吴明场主任表示,广州将于近期制定专门针对农家乐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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