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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骗后还要挨罚?网友质疑旅游业新规“板子打错了”

2015/10/28

近日,一条旅游者参加“不合理低价游”将可能面临处罚的消息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国家旅游局为加强针对“不合理低价游”进行专项整治,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提示游客不得与经营者签订虚假合同,一旦被查获,不仅不能获得赔偿,还将受到处理。对此,不少网友表示,“经营者忽悠又便宜又好,游客怎么知道其中有猫腻呢?”消费者落入旅行社“低价团”的陷阱后,不追究旅行社的责任反而责罚消费者,是不是“板子打错了”?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所所长庄伟光今日接受金羊网采访时表示,此项措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治标不治本。

网友:明明被骗了,怎么还要跟着罚?

据国家旅游局解释,所谓“不合理低价”,具有几个明显特征:背离价值规律、低于经营成本、以不实价格招揽游客、以不实宣传诱导消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扰乱旅游市场等。据了解,目前国家旅游局新近公布的“提示”并未涉及到具体的实施细则,至于游客应该如何担责,国家旅游局正在制定相关处理办法。但不少网友都对这一政策提出了质疑。

网友“粗糙的dona酱”表示,“怎么才能鉴别虚假合同?怎样的价格才算低价游?这样的规定出来后消费者肯定对那种很明显的1元游、百元出境游之类的旅游团保持警惕心,但是有些两三千元促销打折的旅游团,经营者忽悠又便宜又好,游客怎么知道其中有猫腻呢?”。

而鉴别旅游产品的责任又是否应该推到消费者身上呢?网友“steve大吉子对此提出了质疑:“对于某些不理性的游客,自然也是在出游过程中遭遇不合理的服务而付出了代价,希望相关部门能拿出一套可行合理的实施方案,而过于放大游客的责任的做法也未免太本末倒置了,相关部门应该做的是对消费者进行能避免跌入消费陷阱的正确引导以及加强对不良旅行社的监管。”也有网友认为,“如果旅行社可以提供合法的经营资质证明,所谓“不合理低价”的合同上又没有注明在景区消费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现纠纷,怎么能反过来追究游客的责任呢?管理好旅游市场,这不是有关部门的责任吗?”

专家:更多的人会偏向选择低价旅游

今天下午,金羊网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所所长庄伟光。庄伟光认为,“现在很多措施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治标不治本,制定这样的规定也是管理部门为了更好、更快地规范此类行为,但是能不能起到很好的效果,很难说。

庄伟光指出,国家旅游管理制度在整个旅游发展过程中还没达到规范的程度,目前许多市民的收入水平还没有达到一定高度,更多人会偏向选择低价旅游,因为市民有这样的出行需求,同时也衍生了这种无序、不良的低价旅游,给予这种不合理低价游有更大的生存空间。

提到应如何更好地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庄伟光谈到,首先游客也要有良好的日常旅游习惯,才能杜绝这种不良“土壤”滋生,此外,市民对于国家制定的措施也要严格遵守。

来源于: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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