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计委喊你去街道登记独生证 “不登记退休时领不到奖励”?
近日,一个消息在家长群里疯传,称单凭单位发的独生证,无法在退休时领取每月计生奖励金150元,需持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登记。昨晚,广州市卫生计生委回应称,前段时间发出过通知:从2015年11月1日开始,广州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统一由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镇)计生办负责办理。网传消息仅是对此通知文件的误读。
据了解,从2009年起,广州市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达到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每人每月发给计生奖励金150元。2013年4月,《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审议通过,将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生奖励覆盖至农村居民,只要是广州市独生子女父母,都能享有此项奖励。
市卫计委:
上月起统一由街道办证
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和信息登记的事项,市卫计委回应称,前段时间,广州市卫生计生委发出通知,从2015年11月1日开始,广州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统一由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镇)计生办负责办理。随本市户籍配偶在本市居住的女性可以在其男性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镇)申办。
同时,为将独生子女父母的信息整合至市民卡,方便市民将来通过市民卡查询本人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情况,也为掌握广州市独生子女父母持证的数量,已经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含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群众,主要是在单位办证的群众,需尽快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含独生子女优待证)到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镇)计生办办理光荣证信息登记。
详情可登录广州市卫生计生委网站查阅《广州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管理的通知》或者向户籍所在地街(镇)计生办咨询。
近日网传的“现时登记独生子女父母信息,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可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不登记则不能享受”说法,属对文件的误读。
省卫计委:
“全面两孩”后奖励政策未定
广东省卫计委刚回应:截至目前,全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还是按照2009年颁布的政策执行,即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在达到规定年龄(男60岁,女55岁)时每人每月可领取150元奖励金,此政策还将继续执行。
“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后,全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将执行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具体规定尚在研究中。
来源于: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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