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广州职工医保费率调低1% 降费率有效期1年
2016/09/30
从明天起,广州市将实施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费率新政。昨天,广州市人社局公布该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的通知”,通知从今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1个百分点,预计可减轻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合计约34亿元。
据介绍,新政实施后,将职工医保的用人单位缴费率和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个人缴费率分别调低1个百分点。也就是说,用人单位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从8%降低为7%,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延缴人员、失业人员)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从10%降低为9%。此次调整是阶段性方式,降费率的有效期为1年。
广州市人社局表示,此次调整,减负效果明显。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阶段性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率1个百分点,预计可减轻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负担合计约34亿元,年度基金实现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有保障。此外,实施降低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新政策,也是适应当前国内经济情况,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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