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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学生可享受免费基础教育

2017/07/26
    记者近日从区残联了解到,为加大对特殊教育支持力度,逐步完善特殊学生免费教育政策,切实保障特殊学生受教育权利,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日前联合发出《广州市基础教育阶段特殊学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广州市全面实施基础教育阶段特殊学生免费教育。具体从2017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免费范围:一是在本市各类特教幼儿园、特教学校学前班,在我市经区级以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普通幼儿园特教班、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并持有《残疾人证》的适龄残疾儿童;二是在本市义务教育、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含新穗学校),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特教班以及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并持《残疾人证》的适龄残疾学生。

  免费项目和标准为:学前教育阶段免幼儿园保育教育费。免费补助标准依据幼儿就读幼儿园所收保育教育费据实进行减免,减免最高标准不超过自收自支类省一级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和课本费,免费补助标准按广州市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政策规定执行。

  高中阶段:1.普通高中免普通生学杂费。免费补助标准依据《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普通高中残疾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按不低于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补助标准的1.1倍拨付。2.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公办与民办特殊和普通中专、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免学费。免费补助标准参照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印发的《关于印发广州市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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