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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外国人毒品犯罪增多 去年起诉人数比前年增加近一倍

2015/06/24

主要来自西非、南亚地区国家;“非洲茶叶”恰特草被列入毒品,运输、持有也属犯罪

在6月26日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广州市检察院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目前广州地区毒品犯罪的相关情况。据介绍,2013年至2015年5月,广州市检察机关已批准逮捕毒品犯罪案件6339件7350人,起诉毒品案件6614件7504人。

广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王健表示,根据近三年查办的案件分析,目前广州地区毒品犯罪呈现四个特点:涉案毒品数量大,种类增多;集团化、“家族化”趋势;毒品输出现象明显;外国人毒品犯罪增多(主要来自西非、南亚地区国家),广州市检察院2013年起诉79人,2014年起诉151人,去年起诉外国人数量同比增加近一倍。

■新快报记者 罗仕 通讯员 穗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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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毒品数量大种类增多 去年查处首宗走私恰特草案

王健表示,近年来,常见毒品类型如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可卡因、氯胺酮、咖啡因等依然是毒品犯罪的主要犯罪对象,“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制定的《精神药品品种目录》也有所变更,毒品种类在不断增多”。

广州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举例表示,比如2014年列入我国第一类精神药品目录的“非洲茶叶”——恰特草,去年广州已查处走私该毒品首案,“另外,四氢大麻酚是广州市近年来较为常见的毒品犯罪种类之一,这类毒品多发于外国人走私毒品的犯罪中”。

●案例

两人携23千克恰特草入境

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014年2月23日,被告人贝克莱与赛德在埃塞俄比亚购买了一批恰特草,准备带往广州出售。在广州白云机场口岸,海关工作人员在两人行李箱内分别查获绿色枝叶的毒品原植物恰特草,其中,贝克莱行李箱中的恰特草净重10598.5克,赛德行李箱中的恰特草净重12717.6克。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两名被告人均犯走私毒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附加驱逐出境。

“所谓毒品,一个是国家管制,需先进‘目录’,二是有致瘾性。2014年前即使查获了恰特草,因为没有列入‘目录’,也没有办法处罚。”广州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2014年实施的《精神药品品种目录》将恰特草列入我国第一类的精神药品目录,禁止个人对恰特草进行走私、制造、运输、买卖、持有,该案是新目录实施以来,广州地区查处的首例走私恰特草案。

“恰特草是非洲、阿拉伯地区一种历史非常悠久的兴奋剂,是类似于大麻一样的植物性毒品,毒性含量比较低,为原生毒品。形态非常像我们的茶叶,又叫巧茶、阿拉伯茶、埃塞俄比亚茶,呈植物形态,直接咀嚼服用。”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具体介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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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呈现集团化家族化趋势 有夫妻搭档也有兄弟配合

“毒品犯罪往往涉及制造、运输、买卖等行为,在这些环节,毒品犯罪仅依靠单独个体作案已经难以完成,往往具有组织化与系统化的特征。”王健表示,近年来毒品犯罪更是呈现出“家族化”的趋势,犯罪分子以家族成员为主,有夫妻搭档,也有兄弟配合。

数据显示,广州市检察机关在2013年至2015年5月起诉的毒品犯罪案件中,共同犯罪的案件为580件1454人。

●案例

8人贩毒涉案73千克

6人是亲属或情侣关系

2015年4月,广州市检察院办理的“家族经营”式特大贩卖毒品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的被告人共有8人,其中周某、苏某珊、苏某玲、陈某荣、张某、陈某龙等6人是亲属或情侣关系,在主犯周某的纠合下参与作案。

他们在广州租用了多处房屋存放毒品待售并贩卖。该案涉案毒品达7.3万多克。由于上述人员为亲属或情侣关系,案发后均相互保护,案件查处难度大、指控难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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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输出现象明显 相邻地区通过广州贩毒

王健表示,广州市毗邻港澳,也是南方交通发达的中心城市,毒品犯罪人员选择通过广州市将相邻地区的毒品运输至全国,甚至是境外。

“毒品输出现象明显,是我们在办案过程中直观感受做出的判断,因为罪名都是走私毒品,走私入境还是走私出境在系统里暂时无法识别,所以没有相关案件数据。”广州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案例

化妆品原料中夹藏毒品

经物流公司走私到台湾

2013年4月,广州市检察院起诉了一宗利用物流走私的特大毒品犯罪,该案的犯罪分子以“广州市某某化妆品有限公司”出口化妆品原料的名义,在出口化妆品原料中以夹藏方式通过物流公司从广州市走私毒品到台湾地区。涉案毒品高达500多公斤,经法院审理,判处被告人蔡某死缓,其他被告人8年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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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毒品犯罪增多  前年起诉79人去年起诉151人

王健表示,广州市检察院起诉的外国人毒品犯罪数量近年来有所增长,2013年为79人,2014年为151人,2015年1—5月为31人。广州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补充表示,“毒品犯罪的外国人主要来自西非、南亚国家,这两类地区出现的比率比较高。”

同时外国人以大宗毒品犯罪为主,判处的刑罚重,从2007年至2013年,外国人因毒品犯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员达到387人,比例为56.4%。“外国人从事的毒品犯罪往往处于毒品犯罪链条的前端,所以基本上都是大宗毒品。很多国内的毒品犯罪包括末端,比如说零售毒品等。”广州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解释道,“刑法上比如海洛因、冰毒50克以上就是数量大了,就有可能判处无期甚至死刑,我们实际掌握案件中,大宗毒品远高过50克以上。”

王健同时表示,利用进出境的机会来进行走私毒品,成为外国人毒品犯罪的方式。2013年至2015年5月,广州市检察院起诉的外国人毒品犯罪案件中,有124件140人是由广州市海关缉私局在外国人进入我国国境时查获的,占52.7%。

●案例

两外国人白云机场乘机去悉尼

托运黑色行李袋中查出冰毒

2014年11月6日,犯罪嫌疑人加德内尔和同行人卡琳达·道恩·戴维斯两人到广州从两名男子处获得两个黑色行李袋。11月8日,两人携带上述两个黑色行李袋及其他行李前往广州白云机场,拟乘坐广州至悉尼的航班,并将上述两个黑色行李袋办理托运手续。

海关工作人员在该两个行李袋中查获可疑颗粒状物品,经检验,白色晶体净重30018.0克,检出甲基苯丙胺(冰毒),含量为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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